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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16318 | |
| 发文字号:壶政函〔2025〕38号 | 发布日期:2025-06-29 |
| 发文机关:壶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 标题:壶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壶关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 成文时间:2025-06-24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壶关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壶自然资〔2025〕52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编制的壶关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二、你单位要严格按照土地储备计划,加强对土地收储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优化完善土地资源配置,有效盘活存量土地。
三、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变化、市场调控、规划修改等原因需对储备计划进行调整或补充的,应及时提出调整或补充方案报县政府批准。
附件:壶关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壶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壶关县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现制定我县2025年度土地收储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 设用地的统一供应,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切实保障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生态建设用地,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编制计划的指导原则
1、围绕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储备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2、对利用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优先储备,成本大、效益低的采取规划控制储备。
3、优先储备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4、坚持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土地收储健康发展。建立土地收储风险评估机制,将投资补偿与开发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建立土地收购储备专项基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专项土地收储。积极构建“收储有方、融资有度、偿还有源、开发有序”土地储备长效开发机制。
5、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增加土地储备量,提高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三、年度土地储备情况
1、2024年土地储备项目结转19宗22.0423公顷。
2、2025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总规模为25宗24.5852公顷,其中:工矿用地1.6397公顷,仓储用地0.292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769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0.0565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2.4809公顷,住宅用地13.769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577公顷。
四、储备资金安排计划
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8〕8号)“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财政部门根据土地储备的需要以及预算安排,及时下达用于土地储备的各项资金”要求,县财政应按权责足额保障土地储备资金,经预算:2025年度储备计划所列项目,征地成本拟需1195.5778万元,包含:征地补偿、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开垦费、土壤污染调查费,储备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
五、2025年度土地供应规模
根据2025年度土地储备规模,拟收储土地24.5852公顷,共计25个项目。采取成熟一宗供应一宗方式,陆续完成土地供应,收储项目预计收益共计25291.4475万元,为我县增长经济的同时提高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六、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1、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土地收储计划经县政府批准后,及时在报纸、政府门户网站、土地市场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后的土地应先进入政府土地储备库,然后向社会公告,确定供地方式,凡未公告的地块,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加大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土地储备资金足额到位,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4、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收储土地所在地单位要主动加强与财政、银行、规划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衔接,及时共同解决出现的有关矛盾和问题,确保土地收储工作顺利进行;自然资源服务中心部门应建立健全收储台账,实行收储土地动态管理,同步跟踪各项土地收储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土地收储实施情况,对在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需要调整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调整意见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