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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1236931-5/2020-27033 | |
发文字号:壶扶字〔2020〕55号 | 发布日期:2020-07-17 |
发文机关:壶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下达光伏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 |
主题分类:民政扶贫救灾 | 成文时间:2020-07-17 |
壶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壶关县24.2MWp村级光伏电站资产回购协议》,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20〕14次会议议定,为壶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拨付资金5224.5万元(其中,中央当年新增资金安排2120.36万元,中央提前下达资金安排1604.14万元,市本级投入安排1500万元),用于壶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支付壶关县潞安国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4.2MWp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第一期回购款。资金到位后,专款专用,严格按照协议要求支付资金,并做好电站资产移交、手续变更、运营管护等相关工作。确保光伏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壶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壶关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