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4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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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壶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壶关经济开发区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4日-2026年10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55—8770992
通讯地址:壶关县集店镇北皇村壶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
金烨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MW余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意见.docx
壶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